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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

不存在的罪人(Verity)

土地問題,唯有向電子書進發。《不存在的罪人》(Verity)(英文版)就是我在亞馬遜以US$1買回來。價錢不一定是我的考慮,但我確實更敢於嘗試陌生作者,而不用再考慮空間或環保。

是我孤陋寡聞。書讀完了,才敢Google一下作者Colleen Hoover。她的書都暢銷10年了,還出售了版權拍電影,Anne Hathaway將會飾演Verity Crawford,預定2026年5月搬上大銀幕。

不過老實說,作為Page Turner,《不存在的罪人》雖然是成功的,作者胡佛熟練運用寫作技巧,一頁一頁吸引讀者眼球;但是,閱讀時,不禁會問:「主角讀Verity的日記,時間上,也未免太過配合情節發展吧?」

在此不劇透故事內容。我只想談談,作者與讀者之間,古往今來,都存在著一些默契。這些契約,應該是牢不可破的,因為打破契約,故事就不好看。

舉個例子:「讀者不應該偷看結局(包括上網搜查線索)。」這種契約,讀者不遵守的話,若故事變得不好看,就與人無尤。所以,一般好讀之人,都不會先跳去看最尾50頁之類。

作者方也有一些約定要遵守。好像一個魔術師,在表演初段,總會露幾手,說明:「這位置我沒動任何手腳。」或是:「我不會在此藏起甚麼。」之類之類。

《不存在的罪人》結局最大的毛病,就是魔術師初初說好,電鋸美人的電鋸都是真的,結果竟然就是電鋸做了手腳。作者三番四次,通過其他角色勸讀者(主角)毋庸懷疑,然而最終開估時,問題正正出自讀者最初懷疑處(也沒有解釋此詭計如何能騙過所有人)。

其他評論,說:「事情的真相,到底是怎樣?」或說:「作者巧妙地佈置了一場羅生門。」對我來說,都不再重要,因為作者連最基本寫小說,與讀者間的契約,都破壞殆盡。



不存在的罪人

Verity (book)
Verity (film)

5 則留言:

  1. 依你這樣說,好像不算上乘呢。

    近月火紅的《世界上最透明的故事》,絕不能「破壞契約」跳到尾先看結局,當然這種找死行為其實是跟掏了腰包的自己過不去。而即使有土地問題,這書仍須看紙本。上星期此書編輯,皇冠的許婷婷,與推理作家臥斧(也是編輯)有個「這書能電子化嗎?」的講座,好吸引,可惜去不了,因為舉行地點是台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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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受限於生活體驗,評價往往主觀。《不存在的罪人》網友評價不錯,但我對別人的辛勤結果,有時過於吹毛求疵。反正世事無完美,只是我的一個觀點而矣。

      《世界上最透明的故事》書名弔詭。讀寫默契,當然不能偷看結局,但豈會「透明」?又為甚麼不能電子化?未知書好不好看,行銷手法卻已吊足胃口。妙、妙、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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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書市低迷。二十年前去台北,凌晨三點在誠品敦化店坐在地上打書釘,很文青很小清新,也很難忘。今日重慶南路書店街已整條消失了,誠品信義旗艦店也沒有了。我一月去過台北,見這本《世界上最透明的故事》書店內放了一疊疊,直是逆市奇葩。在今時今日的艱難時勢,做任何事想要突圍,一定要想到別人想不到的,然後高完成度執行。不是一回,是每回都要如此,方有生機。以前努力,就可生存;今日要做得好過大部份人、策略要正確,才能生存;例如「試當真」便是策略錯了,做不下去是必然的。時勢如此,換個角度,每個人都要把潛力逼出來,就算偷呃拐騙都要比別人厲害,這也未嘗不是好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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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喜歡讀書都老古董了,但我認為書本的營養價值,仍是比短片高。《試當真》好像越來越niche,但回頭想想,人流未必是一切,只要成本控制得好,很多節目都是長做長有。游學修或許是另有打算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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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你說的成本控制,正是死因所在。「試當真」的本質問題是,在youtube製作廣東話短劇,成本無論如何都一定過高,廣告與會員收入並不足以break even,因為香港的廣東話市場太細,廣東省雖有近億人但翻牆到油管的始終是很少數,而且隔了條深圳河,口味已經好唔同。所以合理模式最好是one man band,對鏡頭齋噏,或林芊妤做瑜珈。蕭生因為有其他生意,否則他那種research team base的規模亦是很難持續的。這跟英文、西班牙以致國語等大數量觀眾群截然不同。試當真也沒有帶貨,亦沒做tiktok短片,若非以NFT集資,早已不能維持,現在能做到五十五萬訂閱已經好本事,但基本運營模式是不行的。杜汶澤是talk show模式,會略好一些,因為成本低很多,幾乎是靠他一人獨力撐起整個show,但相信也撐得不易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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